泰國憲法法院21日裁定,今年2月的國會選舉無效,原因是全國選民未能在同一天投票。
  反政府示威者導致全國28個選區沒有登記候選人,這些選區沒能在選舉當天投票。看守政府本希望4月在這些選區補投,但一直未能與選舉委員會達成一致。
  另外,在選舉當天,由於受到示威者干擾,全國大約10%的投票站被迫關閉。憲法法院秘書長披蒙·探披塔蓬說,接下來的步驟是“舉行新的國會選舉”。
  看守總理英拉·西那瓦的支持者擔心,她可能在新選舉之前就被趕下臺。據新華社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鄭國鋒】【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泰國國會選舉結果被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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