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優化調整停車場差別化收費方案”將從8月1日起實施(詳見昨天本報報道),其中漲幅最明顯的就是商業停車場、咪表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均從原先的5元/半小時,漲到了4元/15分鐘,每小時的收費漲幅高達六成。
  目前廣州市經營性路內停車泊位約3.5萬個,其中2013年通過政府招投標出讓經營權的咪表停車泊位共約6000個(集中在中心六區並由市本級統一管理),突然之間多了六成資金入賬,如何保證這筆錢真正統籌用於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城區外圍換乘停車場建設?
  去年經營單位向財政繳納1346萬元
  羊城晚報記者瞭解到,依據《廣州市城市道路自動收費停車設施使用管理試行辦法》,路內咪表停車泊位經營權須通過公開招投標拍賣的方式出讓,並由取得經營權的單位按照簽訂的合同分三類路段繳納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和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費(簡稱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和占道費)。
  目前,三類路段經營權有償使用費標準分別為2800、2000、1000元/泊位·年。上述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取得經營權的單位繳納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和占道費後,經營停車泊位的收入屬於企業經營收入。
  2013年,取得經營權的單位共向市財政繳納經營權有償使用費1346萬元,該項資金專項用於市政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向所屬區財政部門繳納占道費1489萬元,由各區按規定專項用於市政道路養護維修。其他內街內巷路內停車場主要為滿足居民夜間停車場等長時間剛性停車需求,收費標準較低,經營收益也相對較低,由屬地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通過行政審批方式設置。
  上繳財政的費用標准將重新評估
  早在廣州市物價局拋出聽證方案的時候,就有不少人關註,這麼大一筆錢到底去了哪?怎麼用?
  對此物價局表示:“對於咪表停車場的增收,將重新評估核定咪表停車泊位上繳市財政的經營權有償使用費標準,做到應收盡收,將增收部分繳入財政,統籌用於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城區外圍換乘停車場建設等。”
  廣州市物價局副局長吳林波也回應:“將重新評估核定有償使用費標準,增收部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下一步咪表停車擬階梯動態收費
  在3月底召開的聽證會上,不少聽證代表提議,與其通過漲價的方式來提高車輛的流轉率,不如採取限時停車的方式,這比一味地漲價更好。
  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交通設計室的杜熠鵬表示:“歐洲很多國家一早就實現了差別化停車的收費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它們的限制性措施並不是漲價,而是限時,路邊停車分區域只能停放15分鐘、1小時、2小時等,如巴塞羅那中心城區路邊停車最長不能超過1小時。城市道路是公共資源,並不是交了錢就能停的。”
  而同為聽證代表的韓志鵬則拋出了他自己設計的咪表停車階梯式計價方案,停得越久,單位時間的收費越高。他表示:“咪表停車是最重要的治堵手段,應該通過改革達到‘快停快走’。”
  按照韓志鵬的設計:“一類地區的咪表停車,建議第一個30分鐘還是收費5元,之後的每一個30分鐘都在之前的基礎上加一塊錢,到了第14個30分鐘,收費總額可達161元,這是封頂價,24小時內適用,這自然會讓車主快停快走。”
  在昨天公佈的方案中,無論是限時方案還是階梯方案都沒有得到體現。但吳林波透露,下一步將建立與交通運行狀況掛鉤的咪表停車場收費標準聯動調整機制。
  “為保持停車收費靜態交通管理政策對動態交通調節作用的長效性,由物價局會同市交委另行研究、制定停車場收費標準調整後疏導交通效果評估機制,制定與交通運行狀況掛鉤的咪表停車場收費標準聯動機制及階梯式收費機制,報市政府審批後執行。”
  此外,收費區域劃分與廣州城市道路相關交通運行指標聯動機制也將建立。當區域道路相關交通運行指標持續高於或低於原來區域的對應指標,並綜合考慮城市交通、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因素,合理調整該區域劃分。
  羊城晚報記者 許悅
  實習生 柏亞婷
  許悅、柏亞婷  (原標題:咪表停車費漲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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